长海县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查验公示
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有关要求,按照长海县人社部门提供的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充申请名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致函长海县不动产中心,协助对所有补充申请人员进行了住房查验,现将住房查验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5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映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留下真实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住房查验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海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具体查验结果详见附件。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75号
邮政编码:116599 联系电话:39370128
长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