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减半,至高补贴7000元
根据山东省统一要求,对在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并提交活动规则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本次汽车促消费活动与中国银联青岛分公司合作开展,消费券的发放、使用等具体流程和其他相关细则,请通过中国银联青岛分公司“云闪付APP”进入“青岛消费券”入口查阅。
补贴详情
1、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4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新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5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价值2000元消费券;
3、同时,对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每辆车再增加发放价值1000元的消费券。
最新消息
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