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沙新镇无疫小区名单汇总表 (更新时间:2022年5月30日) | ||
批次 | 公布时间 | 具体名单 |
第二批 | 5月26日 | |
第一批 | 5月23日 |
无疫小区创建原则
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无疫小区”创建方案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347号)和宝山区“无疫小区(社区、村宅)”创建方案,近14天内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13天区域内所有人员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居民小区(社区、村宅),可申报创建“无疫小区(社区、村宅)”称号。
“无疫小区(社区、村宅)”创建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即报即评、即评即公布”的原则,由居、村主动申报,街镇(园区)审核,区防控办备案,区内媒体公布。如社区内有新增阳性感染者,即取消“无疫小区(社区、村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