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场所码”扫码通行等疫情防控措施:
一、“场所码”适用于我区各类聚集性场所入口的通行核验,主要包括咖啡馆、酒吧、茶座、写字楼、商场和超市、农集贸市场、棋牌室(麻将馆)、宾馆、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建筑业工地、码头、公共浴室、体育场馆、游泳场所、文化馆、游艺娱乐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银行等。
二、聚集性场所管理或经营者应当按照防控管理要求,自助申领“场所码”,并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由工作人员引导督促进场人员扫码,认真核验进入场所人员的扫码通行信息,对不配合扫码核验的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对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应及时向属地防控部门报告。
三、市民进入聚集性场所应主动扫码,对于无法通过手机扫码登记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由陪同人员通过帮扫功能予以辅助,或通过手工登记信息等方式,完成核验通行。
四、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场所码”的设置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应设未设“场所码”“专属场所码”的单位、公共场所进行提醒并督促整改,对多次提醒仍落实不到位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主动积极配合,营造全区面上扫码核验自觉、自愿,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