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云大理消费券使用规则
1.可在指定的商户中使用。
2.每种类型的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迭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4.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大理州商务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市民及商家可通过消费券投放平台客服热线(中国银联95516客服热线,“银联云南”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及云闪付APP在线智能客服)进行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