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5月12日下发《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社会保险补贴。
生育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实施时间:
社保补贴从《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的印发时间,即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