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大连市恢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

社会热点2022-05-18 17:16:06佚名

5月20日起大连市恢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

  关于恢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伤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需求,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22号令》要求,在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2022年5月20日起恢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2022年3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因疫情防控原因暂停现场鉴定及已预约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待重新安排鉴定日期后,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被鉴定人。

  参加现场鉴定的被鉴定人及陪同人员,请遵照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1.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提供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

  2.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预检分诊,遵守防疫各项管理规定。

  3.近14天未离开大连的本市旅居人员,鉴定时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14天内自外市来返连且不在管控范围内人员,就诊时须持有抵连后24小时内、鉴定前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连不足48小时者需持抵连后24小时内及抵连前48小时两次核酸阴性报告。

  4.因刻意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最新部署即时调整。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8日

本文标签: 鉴定  疫情  防控  小时  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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