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区天使A梦计划运营机构绩效奖励标准

社会热点2022-05-18 16:25:02未知

南京建邺区天使A梦计划运营机构绩效奖励标准

  2020年南京市委“一号文件”继续聚焦创新名城建设,提出要完善科创企业森林成长机制

  2020年3月31日,建邺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南京建邺012科创森林成长计划”,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设计打造“0元”“1元”“2元”不同层次载体,以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科技创新,打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

  0·天使A梦计划相关政策:

  为深化创新名城建设,以更优环境加快集聚青年人才建功立“邺”,为高标准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中心增添新动能、增创新优势。充分利用河西生态公园地下空间载体,先行建设1万平方米开放共享的大学生创业园

  运营机构绩效奖励:

   1、基本运营考核。每年200万元,主要由人员、招商、办公等基础运营成本组成。每年向运营机构预付150万元开办费用,剩余50万元待年度考核达标后,再予兑现。

   2、绩效目标考核。按照载体建设和创业服务的绩效目标清单,逐项兑现政策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引进、培育的创业项目,自2019年以来获得经认定的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按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或海外赛事,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孵化毕业奖励。大学生初创项目成功孵化出园,转入建邺功能园区或街道载体经营发展,根据每个项目纳税额,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成功孵化奖励。

  (3)载体升级奖励。2020年度申报并成功创建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创建奖励;2021年度申报并成功创建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创建奖励;2022年度申报并成功创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创建奖励;上述创建成功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再次复核评估合格的,给予复核认定奖励20万元。

  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或其他相当层次资质备案的,参照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政策标准相应予以奖励。相关获评资质在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中,按照考核结果“优秀”10万元、“良好”5万元、“合格”1万元的标准,给予复核认定奖励。

  (4)项目招商奖励。聚焦建邺主导产业按期完成招商任务的,按照每个项目5000元标准给予绩效达标奖励;在按期完成招商任务的基础上,每超额完成一个招商指标,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给予绩效贡献奖励。项目入驻且正常运营满半年后予以兑现。

  (5)科技人才奖励

  ①基地企业通过孵化培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按照每企业首次认定0.5万元、0.8万元、1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他国家/国际/行业标准类企业资质认定,如ISO系列等,按照1万元/个资质,给予一次性奖励。

   ②支持在孵项目引进硕士学历或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落户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辅导和支持在孵项目承担各级党委政府专项计划项目的,按区级1万元/个、市级3万元/个、省级5万元/个、国家级10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③辅导和支持在孵项目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授权的,按照软件著作权800元/个、软件产品1000元/个、实用新型专利4000元/个、发明专利10000元/个、PCT专利2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3、突出贡献考核内容。运营机构获市级以上重大活动承办权或意向性引进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提出专项政策申请,报区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审议,一事一议确定政策支持标准。

本文标签: 万元  项目  企业  市级  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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