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解除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疫情总体形势可控并进入收尾阶段。为尽快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大连市防指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部分公共服务
自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城区公共交通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线路客运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全市餐饮行业经营场所恢复堂食经营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科学有序恢复医疗服务。
二、有序恢复出行
1.市民离瓦无需提供出行证明和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建议市民离瓦时根据目的地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域外来(返)瓦人员须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推荐应用“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报备),并在来瓦后24小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公路交通服务站对货运车辆继续实行线上报备制度,货运车辆至少提前24小时扫描“瓦房店货车报备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备后出入我市。要重点查验域外大货车来(返)瓦司乘人员居民身份信息、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
三、有序开展学校复课
我市中小学校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按照大连市《关于恢复中小学校线下教学的预告》和《大连市中小学校返校复学方案》执行。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尽快接种加强针疫苗,尤其是60岁以上人员的疫苗接种;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共同缔造,全力维护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本通告中未发布的公共服务场所暂继续关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附:
1.“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
2.“瓦房店货车报备系统”二维码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