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互换
办理流程:
①有换房意向的承租家庭双方达成住房互换意向后,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承租家庭双方申请人(承租人)、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保证人签字确认。
②携带以下材料向各自承租房屋项目经营单位提出换房申请。
(一)申请人(承租人)、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保证人身份证明;
(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
(三)《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③对提出互换房屋申请的承租家庭,项目经营单位对其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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