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疾控发布健康提醒(2022年1月19日)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月19日,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9日0时至18时,北京新增5例本土核酸检测阳性者。4人为同一单位冷库装卸工,另一人为同住密接,一同从事冷库装卸工作。海淀区、朝阳区、房山区、丰台区相继出现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即日起,自北京市抵厦人员须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自北京市房山区、丰台区和朝阳区入(返)厦人员请主动报备;
2022年1月11日(含)以来,自北京市海淀区入(返)厦人员请主动报备;
新冠病毒冬季经物品传播的风险增大,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境外邮件或物品时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对内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完邮件后要及时洗手并更换口罩。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返)厦,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返)厦。发生本地疫情地区的乡亲确需来(返)厦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所有已抵厦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城市的人员,应在抵达厦门后6小时之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按我市规定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厦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按我市规定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1号通告要求,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生本土病例的重点关注地区入(返)厦人员,请主动登录“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信息自助登记】,选择【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自主登记】进行信息申报。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厦门市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