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区对三类人员主动报备实行奖励制度

社会热点2022-04-11 18:02:56未知

南宁兴宁区对三类人员主动报备实行奖励制度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兴宁区辖区内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邕来邕人员、被赋红码或黄码的重点人员、“三非”人员举报者等三类人员主动报备报告实行奖励制度。

  (一)主动报备的认定:

  1.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邕来邕人员,在抵邕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所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按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报备信息应早于公安、卫健、指挥部信息推送及社区主动排查发现时间。符合以上条件的,给予报备人200元奖励。

  2.被赋红码或黄码的重点人员,在被赋红码或黄码后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村、社区,并按照要求接受、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符合以上条件的,给予报备人200元奖励。

  3.主动向公安机关或者村、社区提供“三非”人员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经公安机关查实并按照每抓获一名“三非”人员300元计算奖励。

  (二)认定审核:

  各村、社区接到重点人员的信息报告后,登记好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所在的镇、街道,镇、街道对报告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到村、社区。举报“三非”人员奖励认定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核。

  (三)奖励兑现:

  各镇、街道负责对被认定为主动报备或报告的人员发放奖励;公安机关负责“三非”人员举报奖励。

本文标签: 报备  人员  公安机关  报告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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