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财政局发出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要求,现将2021年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共安排资金5000万元。其中:
潞州区348.19万元,
上党区452.23万元,
潞城区260.56万元,
屯留区629.58万元,
长子县998.84万元,
壶关县592.23万元,
平顺县303.85万元,
黎城县343.59万元,
武乡县176.18万元,
沁县234万元,
沁源县66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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