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本市旅行社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
各区文旅局,全市旅行社: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现就本市旅行社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程度和范围通知如下:
一、4月1日起,本市旅行社可恢复经营本市范围内团队旅游活动(含在厦散客拼团),团队行程安排不得跨省、跨市。
二、允许旅行社代订跨省、跨市单项旅游产品。
三、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各旅行社请遵照《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序进行复工复产。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