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郫都区随迁子女积分申请条件
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
积分申请
1.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郫都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郫都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4.申请人与成都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成都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5.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