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资格申请人:清苑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
2023年上半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且在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
2023年7月27日起开始领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领证地点: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4、5、6号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报名号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报名号。
(二)邮寄:申请人自行选择快递公司下单,由快递公司到区行政审批局领证窗口取件邮寄送达。
(三)随证书发放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认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领证咨询电话:7950616、7950980
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