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下半年廉江市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廉江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详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3年下半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领证地点:廉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41、42号。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须请同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二)随证书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需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于妊娠结束后且自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结果领取证书。
(四)请各申请人务必按时领取证书。
(领证咨询电话:0759-6684339、0759-66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