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横琴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公办中小学初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 6 周岁(即 2018 年 8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 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生)
达到 2024 年横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横琴合作区民生局窗口,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18 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及当年从珠海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自行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报名。从外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横琴合作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外文毕业证明需附中文翻译公证书),在报名期间内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登记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 月 8 日-5 月 22 日)
在本细则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根据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项目信息等,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
(二)审核信息(5 月 23 日-6 月 30 日)
横琴合作区民生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按 5 月 22 日前登记的在册信息核实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 月 12 日-7 月 16 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 7 月 12 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 月 22 日-7 月 26 日)
法定监护人于 7 月 22 日至 7 月 26 日期间,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五)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 月 2 日-8 月 6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 月 12 日)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局不再另行通知。
四、学位安排及录取方式
小学学位安排
备注:如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该类别招收比例,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将统筹学位情况,进行学校调剂。
中学学位安排:
备注:
1.电脑随机摇号将同时满足男女生比例均衡分配原则。
2.电脑随机摇号通知将发布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