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转本”计划及接收院校
(一)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217人。
(二)非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4487人,其中五年一贯制高职与本科衔接分段培养项目计划116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淮阴工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南通理工学院。
(三)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730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泰州学院。
附件:1.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非师范类).xlsx
2.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表(师范类).xlsx
拓展内容:
录取安排
(一)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接收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接收院校发放。
(二)政策性录取。凡2024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简章录取。
1.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
2.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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