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公办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及标准说明
(一) 保教费
1.公办幼儿园:
省级示范幼儿园(含分园)380元/月/生;
市级示范幼儿园(含分园)280元/月/生;
市区普通幼儿园250元/月/生;
乡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180元/月/生;
乡镇以下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160元/月/生。
2.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超过区域内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50%;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和质量、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园收费标准,确保价质相符。
(二)伙食费(自愿性)
每月由家长委员会稽核后定期进行公示,学期结束时据实结算。
(三)代收费(自愿性)
各幼儿园根据家长意愿进行代收。
(1)园服费:园服质量标准应符合《学生服理化性能技术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
(2)学生平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