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襄阳东津新区中小学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严格禁止社会培训机构、网络遴选机构及其他民间组织开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以义务教育学生为测评对象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
(二)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
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责任,突出公益属性,按照就近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经评估鉴定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育办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少数报民办学校未能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就读片区学校的适龄学生,如果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可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民办学校均不能提前组织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符合本区域内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平台录取、同步入校报到、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分校(部)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公办学校名称(简称或俗称)宣传招生。
(四)严控招生计划。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办根据各学校(含民办)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同上年度相比做到“只减不增”,新生入校后在校生规模同上年度相比做到“只减不增”,往年招生人数已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全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五)招生计划实行挂钩管理。
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核定的招生计划作为各学校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没有纳入平台管理的计划外招生不得注册学籍。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经批准执行的年度招生计划在一定范围公开,作为本校三年后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建立择校生不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录取机制。
(六)严控招生范围。
根据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上学的原则,确定每一所学校划片方式和招生片区。招生划片方案报管委会审批和市教育局备案后对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其区域内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报同级政府审批和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七)落实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扶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