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摸底调查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双方持有高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高新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上述摸底调查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准备材料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坐落在高新区范围内)。
(二)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即非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到南宁市工作或经商且实际居住在高新区内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高新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高新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坐落在高新区范围内)。
三、摸底调查时间
2023年2月26日至3月6日
(2月26日上午8点30分开放填报系统,3月6日下午17点30分关闭填报系统)
四、摸底调查范围
招生服务地段范围:皂角村
五、摸底调查方式
本次摸底信息采集主要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扫描以下摸底二维码(图1)并按填报操作流程(图2)认真填报摸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