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逾期不补领积分)
积分申领对象
在黄岩区工作、居住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或者属半年内新进企业(包括企业整体搬迁)员工、企业引进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或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的),且已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均可提出积分申请。
积分申领方式
方式一:“浙里办”线上申领积分
1、扫码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已下载注册可直接登录)。
2、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
(1)“浙里办”首页点击左下方城市,再点击进入“橘乡黄岩”。
点击“2024年度 积分入学申领”进入“新黄岩人积分应用”。
(2)保存下方二维码
打开“浙里办”,点击首页“扫一扫”,扫描步骤2中保存的二维码,进入“新黄岩人积分”应用。
3、点击“开始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事项,上传资料,并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一般在送审后的5个工作日完成积分的审核工作,若用户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会被退回。退回时,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根据短信上的提示做修正处理。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都按照要求修正完毕,重新提交审核。
5、积分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届时,点击进入“新黄岩人积分”应用,点击“入学”,填写子女基本信息,提交完成积分入学申请。(必须填写子女信息,才能完成积分入学申请)
6、积分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点击“兑换”,兑换相应的物品,具体领取时间见详情页。
方式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办证窗口,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现场提交材料(详见下方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申请积分。
必备材料: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者半年内新进企业(包括企业整体搬迁)员工、企业引进人才的证明材料。
选择材料:学历证书、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特殊工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企业骨干证明、房产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科技创新、社会贡献、表彰奖励、投资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积分制管理积分标准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台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暂行)
温馨提示
1、资料核查完毕15个工作日内(以办证时窗口通知为准)领取积分卡。
2、持有台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2024年春节期间留黄过年的“新黄岩人”,可以申领流动人口积分5分。
3、积分卡有效期为申请当年,超过期限申请公共服务待遇的,需要向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窗口提出积分复核。积分复核时,之前已提交的材料如无变化不再提交。
4、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可以通过“浙里办”上的“新黄岩人积分”应用手动修改后提交,也可以向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窗口提出积分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已提交的资料无需再提供。经审核属实的,调整积分值。
5、流动人口在参与积分制管理后,如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变动的,可通过“浙里办”上的“新黄岩人积分”应用手动修改提交,或持积分卡至当前所在地的积分申请窗口办理手续。
6、申请人迁入本地户籍后,积分服务管理自动终止。申请人离开本地,居住信息被注销,积分自动失效。
7、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身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积分;已取得入学、配租资格的,取消其资格,申请人应偿还所获待遇的全部利益。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制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职能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扣50分;已接受处罚的,扣25分。”,该项审批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