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2023

教育百科2023-03-27 10:34:49佚名

济南市钢城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2023

  各高中学校及有关单位:

  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由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莱钢医院)使用全省统一的体检信息数据标准,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省阳光数据平台上报考生体检数据。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凡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及夏季)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体检规定缴纳体检费给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二、体检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7 :30 -11:30  下午1:30-6:00

4月6日在莱芜四中早6点采血、胸透,下午体检245人。

  4月7日莱芜四中上午体检350人,下午体检350人。

  4月10日在莱钢高中早6点采血、胸透,472人。

  4月11日在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早7:30采血、胸透, 社会考生459人。4月14日复检。

  三、体检地点

  普通高中应届生体检安排在莱钢高中、莱芜四中校内进行,社会考生体检安排在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五、防疫工作要求

  要落实本地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体检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体检场所的防疫工作,进入学校内开展体检要遵守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要安排一定的备用体检场所和备用工作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六、体检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同合作,确保2023年高考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1、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省文件要求,成立2023年高考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卫健局、教体局和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的职责分工。

  2、明确职责。卫健局负责确定联系体检单位——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确保体检顺利进行。教体局负责提供学生相关信息;组织各学校依托卫生部门的人员技术力量和器材做好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教体局信息技术人员及网络公司负责局域网的维护工作,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考生信息采集、录入及上传工作。要高度重视高考体检信息的安全性,做好每个考生的信息保密工作。按规定及时通过省阳光数据平台上报数据。

  (二)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要做好人员选聘、培训和管理,客观、准确完成体检工作

  1、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要选派出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来完成本次体检工作,主检医师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担任,按要求参加培训。体检工作开始前,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纪律要求、体检标准和工作程序等,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认真检查、严格标准,确保体检结论客观、准确。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对体检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处理。

  2、严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范。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要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做到不错检、不漏检(全员全项),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

  3、体检结果和结论要准确无误。要在管理、技术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体检结果和结论准确无误,其中视力、身高、体重、血压等测量数据必须精确,杜绝出现恶意误差。各项体检信息应由体检医生本人填写,填写要符合规范。体检项目结束后,均需体检医生签字负责。

  4、加强考生体检信息管理,保障信息化体检安全准确。严格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体检信息安全。我们是体检单位直接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体检结果电子数据的地区,要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安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体检数据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体检信息数据采集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省市文件明确要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改动电子数据,确需变动的须由主检医师确认和修改。在体检工作最后阶段,要对所有受检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检、缺填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正。

  (三)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体检工作

  1、考生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检。各单位应按顺序组织好考生,并严格把关,防止替检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考生身体如有异常情况,如重大疾病、重大手术、重要的服药情况,请在体检前告知学校,学校汇总后报体检站备案,如有因隐瞒疾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在校考生进行肝功能化验时,学校组织考生于体检当日6:00空腹进行抽血化验。请班主任提前将学生抽血的条码发放给学生本人,认真核对条码上的姓名,抽血前先向医务人员出示条码,再抽血,学生抽血后压迫止血5分钟以上,防止局部出血及血肿。抽血地点在各报名点学校。各学校务必提供卫生整洁的场所,并准备好考生躺椅等休息物品,提供红糖、开水等应急物品。3、学生可以先自我评估身高体重及所带眼镜度数。方便核实,加快体检速度。

  4、体检当天请勿穿带有金属饰物及纽扣的衣物,以免影响胸透检查结果。

  5、各学校要根据日程安排,提前与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查体中心进行对接,了解体检注意事项,提前付费领取学生条形码。体检时要有一名副校级领导带队,班主任全程组织陪同,每10人为一小组(指定一名学生为组长)。体检结论告知书由各学校统一打印和发放。要教育考生注意交通及饮食安全,提前2天不得吃油腻食物,不得吸烟饮酒。自觉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体检纪律、听从指挥、爱护公物、文明体检。

  (四)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于体检当日7:30,持身份证空腹先到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东区,开单缴费,打印导检单后抽血,进行体格检查(内科、外科耳鼻喉、视力等),再到医技楼一楼进行胸透检查。全部完成后将导检单交回门诊五楼东区主检室。

  (五)做好复检工作

  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体检结果要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告知其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考生可在3日内向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进行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二次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二次复检;如考生对二次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3日内提出终检申请,山东省立第三医院为终检单位。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工作必须由指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逾期或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的体检、复检、二次复检和终检结果,不能在高校录取中使用。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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