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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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一)专业类别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专业类别选拔,分别是:
1.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文科专业;
2.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英语字样的专业;
5.艺体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的专业;
6.小语种类:即除英语类之外的其它外语类。
各专科专业所属类别由毕业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类别、人才培养定位等具体予以明确并负责解释。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毕业院校具体明确并负责解释。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专科毕业院校确定考试科类并负责解释,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经专科毕业院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三)加试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组织加试,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的加试要求与考核考查办法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