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小学地点+联系方式
》》》静海小学招生办法(2022版,2023还公布)
(1)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2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需要到静海区以外入学或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或直属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户籍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0日。
本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入学。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不一致的, 先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农村乡镇生活且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不一致的,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容量情况妥善安置。
(3)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居所的证明、务工就业证明(同时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齐全,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提前一年登记,城区由区教育局、乡镇由教育服务中心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2023静海随迁子女入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