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周朝开始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使用分封制的朝代有周朝、西汉、西晋、明朝。分封制是西周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春秋时期,分封制崩溃。崩溃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诸侯国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实行分封制的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权、行政权和军权,容易形成割据势力。分封对象多元化,同姓亲族是主体。分布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同姓亲族分布在战略要地和富庶地区,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