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与计划
(一)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招收具有本区县户籍的学生(含区县认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同时,根据区域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特长生等培养需要,经市教育局批准后,部分学校可面向全市或面向特定区域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范围、招生类型在公布招生计划或特长生招生计划时予以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
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中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
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