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江区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指引”可知,转入蓬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 | 对象(条件)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户籍学生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 | |
⑵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2 | 现役军人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现役军人为蓬江辖区内服役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⑸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3 |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在蓬江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
⑵人才证明 | 江门市人社局核发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或“人才绿卡” | |||
⑶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⑸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4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转学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转学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非江海区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 | |||
⑶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5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非江海区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6 |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⑴身份资料 | 转学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⑴境外人士:①转学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做监护人的委托书或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 | |||
⑵香港、澳门居民:提供转学对象或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 ||||
⑶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
7 | 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父(母)同一方同时持有五年居住证和五年在蓬江区缴纳的社保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⑵居住证 | ①江门市以外:转学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从持有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或以上时间),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②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转学对象父(母)须持有五年或以上的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或以上的(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说明:
1.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转学学位将视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及各年级班额情况统筹安排;不以地段为主分配学位。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区直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入申请;
6.咨询电话:0750-322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