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户籍在广安城南片区(包括广福街道办事处、中桥街道办事处、万盛街道办事处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每位适龄幼儿限到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广安实验幼儿园、广安市第二幼儿园、广安市第三幼儿园、广安市第四幼儿园、广安市第五幼儿园、广安市第六幼儿园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预登记,若发现有同时到2所及以上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参与报名登记的,将取消其参与公开抽签(摇号)和入学的资格。已被广安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不得参与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抽签或摇号的方式产生入园名单。
(三)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按正常方式报名,其报名按照“捆绑报名,同园录取”的原则,即预报名登记时需准确登记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只能生成一个公开抽签(摇号)号,公开抽签(摇号)中选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若发现家长分别用双胞胎(含多胞胎)的不同名字进行登记并取得两个或多个抽号签的,将取消该双胞胎(含多胞胎)参加公开抽签(摇号)和入学的资格。
(四)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广组通〔2020〕13号)文件要求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幼儿,年龄和身体等符合招生条件,且能提供合法、齐全的佐证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五)幼儿所有资料需真实无误,如经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抽签(摇号)和入学的资格。
四、招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预登记:2022年8月2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广安市城南居民户籍幼儿,家长携带3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家长到园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幼儿园门口出示“行程卡”、“健康码”并扫“场所码”,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园,有序登记。
2022年8月19日18:30前,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幼儿,家长携带3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体育局210室学义科办理登记手续。
2.材料查阅初审: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幼儿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及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幼儿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发放报名登记号:初审合格后发放报名登记号(此号作为公开抽签或摇号的入围号)。尾号为数字1的作为家长代表,于8月26日上午9:00到所报名登记的幼儿园现场参与摇号监督。
4.资格终审:2022年8月25日,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广安实验幼儿园、广安市第二幼儿园、广安市第三幼儿园、广安市第四幼儿园、广安市第五幼儿园、广安市第六幼儿园联合进行审查(广安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限报1所,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5.公开抽签摇号:若通过资格审核适龄幼儿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抽签或摇号随机录取。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公开抽签或摇号确定正式入园名单,当天下午在各幼儿园公示录取名单。(公开抽签或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并妥善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由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幼儿园教师、部分家长代表参与。)
6.新生体检、注册报名:2022年8月27—9月1日,中选幼儿家长带幼儿到广安市妇幼保健院、广安市中医医院、广安区妇幼保健院其中1所医院体检。
9月2日,体检合格的幼儿,由家长(限一人)到幼儿园缴费报名、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家长到园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幼儿园门口出示“行程卡”、“健康码”并扫“场所码”,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园。
7.新生入园:2022年9月5日,小班新生正式入园。
五、注意事项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要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肃报名工作纪律。家长需对所提供的幼儿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伪造材料进行报名登记,严禁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幼儿报名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务必按以上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名登记、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咨询电话:
市教育体育局:0826-2333480
市第一幼儿园:0826-2750363
市实验幼儿园:0826-2357728
市第二幼儿园:0826-2507697
市第三幼儿园:0826-2330031
市第四幼儿园:0826-2472216
市第五幼儿园:18982608363
市第六幼儿园:1470822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