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流程一览: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按以下流程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网(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一份,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二、持以下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8、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积极配合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电话或上门核查,审核通过后妥善保存《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