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标准一览
补助标准:
保教费:
1、公办幼儿园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
2、在民办、企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减免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由幼儿家庭负担。
生活补助:学前一年家庭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
申请条件:
免保教费:建立正式学籍并在大班或附设学前班当年截止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不超过6周岁的在园大班幼儿(以户口簿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符合入园年龄、并建立正式学籍的大班学生(含建立正式学籍的脱贫、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家庭中小班幼儿)。
注意:城乡低保户子女、农村脱贫、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父母残疾(残联认定的)的幼儿、因病因灾或其他原因导致阶段性贫困家庭幼儿等由学校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进行认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