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标准一览
补助标准:
1、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2、四类非寄宿生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实施对象:
由学校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学生等。该政策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