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治市高中录取政策详解
一、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
1、统招计划录取(面向全市招生)
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五中、长治六中统招计划录取,其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划定,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按招生计划和范围,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第一志愿不达计划数的学校,再投有参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投档办法均实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无志愿不投档。
2、指标计划录取
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五中、长治六中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当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已报考指标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指标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转为统招生计划。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五中、长治六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统招线下70分。
二、普通高中第二批录取
1、统招计划录取
各县区一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划定。
2、指标计划录取
各县区一中从招生计划中划拨出扶持当地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不少于70%的指标,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市直及县区其它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录取市直及县区其它普通高中、民办高中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和范围、考生志愿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划定。
三、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市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统一录取,并打印考生预录取花名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按预录取花名册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