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2年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投档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我市公布的分数线及您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通过高中阶段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录取。
(一)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考生您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首次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成绩,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合格考生由市教育招考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投档。
(二)录取次数。每个考生只能录取一次。您被投档录取后自愿放弃的,不得填报后面批次的志愿、再次投档和录取。
(三)成绩排序。录取使用的考生成绩按您的中考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类别、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因计划的原因不能进行全部投档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的优先投档,若英语成绩也相同的,计算机随机投档。
(四)保持电话畅通。您报考后,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24小时畅通。招生学校电话通知您时,请及时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市教育招考院投档后,学校可能根据您的分数和学校的专业要求调整您的专业。您接到学校的通知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服从调整。因为考生成绩低、专业满额造成的退档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