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类别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次类推。
第一批次:城区户籍类子女、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第二批次:城区房产类子女。
第三批次:父母双方在城区务工或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及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类子女。
第四批次:父母单方在城区务工类子女。
前一批次录完,剩下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抽签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名单。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生一律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家长可在洞口县教育大数据平台APP(华卓教育家长端)或洞口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洞口教育网)或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kou.gov.cn)中查看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