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7月6日至8日,平桥城区户口学生、大产权房住户子女入学登记。
7月9日至12日,平桥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符合条件但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可于8月16日至17日补报。
(二)报名地点
根据居住地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报名登记注册材料准备
1.军人子女:学生父母(或一方)现役军人军官(士官)证、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加盖部队政治部门公章的集体报名表或公函。
2.平桥城区户口学生:平桥城区的户口簿;归属本学区居所(非商业经营性用房)的合法证明。
3.无平桥城区户口、购买房屋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按揭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到所在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登记,由该部门汇总后与学校联系就学事宜,由学校参照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4.无平桥城区户口、购买房屋无房产证明的:①属单位集资房又未办理房产证明的,要提供有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集资原始票据;②属居住单位公房的,必须是其监护人单位的生活用房,且须提供其监护人单位证明,有财政部门印制的半年前至今的居住公房的合法票据证明;③属购买“小产权”房屋的,需同时提供原始的房屋购买合同、票据,近6个月电费、水费交费凭证,居住证。
5.经商、务工等随迁子女:需提供三项材料。
①监护人在平桥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6个月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已满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
②在学区内居住的合法证明(居住证或住房证明)。
③近6个月电费、水费交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