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及营养改善计划
(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学生每生每天提供5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二、贵阳市级义务教育资助项目
(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的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6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三、贵阳市级学生资助申请流程
(一)各学段学生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均由学生向所就读的学校进行申请,经学校进行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保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
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从2021年秋季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没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最高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政策来源】本文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网于2022年2月14月发布:贵阳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