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泰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控制培训时长,线下培训时间不能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在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不得招新生、开新班、新收费。目前阶段,请家长不要再新报班和缴费。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后的学科类机构需具备“一证一照”,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证照相符,地点、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