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居住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注:超龄儿童须出示缓学证明)二、招生计划:4个班(班额为45人)
三、学区范围:
1、中山北路新号:64—110;2、清风小区、清风西一里、清风村、新码头、春江苑、碧水嘉园3、环城北一路1-22号(19、21号除外)4、虞山路
特别说明:
1、江与城、泗洲湾花园符合条件的三一致(即户口、房产、实际居住)学区生今年继续在我校就读。
2、未竣工、未销售、未使用的住宅小区均不在本服务学区范围内。
四:报名:
(一)现场咨询:6月21、22日早上9:00--11:00(学校门卫室)
(二)咨询电话:3133733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新生信息登记将采用桂林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入学电子平台系统。(用安卓系统手机下载APP,不支持苹果系统!)
1、网上登记信息时间为:6月24---30日。电子平台网址请关注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公众号或桂林市教育局公众号。
2、现场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清风实验学校阶梯教室
备注:严格按照手机短信提醒的时间到校提交材料,不用提前领号,凭手机短信进校,请配合门卫做好体温测试并主动出示健康码。五、现场需提交的审核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都需审核原件,并上交A4纸复印件一份,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请各位家长将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有序排列!原件和复印件排列的顺序需一致!)
(一)四城区户籍及清风村的学区生(含叠彩、秀峰、象山、七星区,不含雁山和临桂区)
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及就读儿童户口页);
2.结婚证、出生证;离异的提供离婚判决书;
3.合法稳定的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明、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及截止2022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发票等任何一项)。
★注:市区无房户(监护人无产权房),由学校统一递交市房产局查询、核实住房情况,无需家长自己去开无房证明。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
(1)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
(2)在市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
(3)父母离异,学生随具有本城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居住(需离婚证及判决书);
(4)学生及其父母无产权住房,户口在我学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从未迁移过,并全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学区的产权房或租住房实际常住(一年以上)的;
(5)学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导致户籍与暂住地不一致的,按暂住地就近入学。
(二)外来人员(含进城务工,外来个体工商户)随迁子女:
(1)户口本(户口地址页、监护人、就读儿童户口页);
(2)居住证(截止2022年8月31日,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以下同);
(3)合法稳定的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意一项;
(4)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等任意一项;
六、其他事项:
1、网上信息登记。家长在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上报名成功后,学校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会自动生成报名号,请家长注意查看信息。
2、现场审核材料。根据防疫要求,审核当日,由一个监护人带材料到校审核。请戴好口罩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出入码后再进入校园。
3、8月20日(上午9:00—下午4:00)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门卫室)
4、漏报名的学区生,如学位已满,须服从调剂。
5、学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办理新生入学事宜。《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请家长关注“桂林疾控”公众号,进入“广西接种查验证系统”查验接种证,并打印《查验证明》交给班主任。
6、请家长扫码关注“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后续相关通知将陆续在公众号上发布。
重要提示:
1、各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2、因我校学位紧张,所有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叠彩教育局统筹调剂,学区生参照叠彩区入学排序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