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韶关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流程

教育百科2022-09-25 20:05:49佚名

2022年秋季韶关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流程

  2022年秋季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流程:

2022年秋季新丰县县城公办幼儿园新生流程

第一类登记对象

第二类登记对象

第三类登记对象

学位分配方法

政策依据

县城公办幼儿园辖区内房户一致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对象(住址在辖区范围内)的幼儿

适龄幼儿本人户籍为新丰县县城户籍(不分片区)

适龄幼儿本人或监护人房产均在幼儿园招生片区内

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学位:
1.首先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一类对象的申请登记,当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一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学位数,在第一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学位。
2.如第一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学位数,即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二类对象登记,当第二类登记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分配学位,当第二类登记对象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在第二类登记对象中摇号分配剩余学位。
3.当第一、二类登记对象总数小于总学位数,即分配完一二类对象后尚有多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三类对象登记,在第三类对象中摇号分配多余学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贯彻落实发改规划﹝2022﹞371号《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

本文标签: 对象  学位  新丰县  分配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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