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内户籍跨片区用)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注:此图仅为展示、参考用,不可直接打印使用。需要下载请下载原始附件。
说明:
1.此表由儿童监护人填写基本信息栏,同时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或有关部门审核。
2.持此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登记。
3.此表不得擅自修改,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交指定地点。
4.监护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内容。
5.审核意见为:是否属实,时间是否满一年。
二、下载入口
点击下载:(县内户籍跨片区用)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三、修文县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采用分类安置的方式:
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根据县域内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进行统一调配;
一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推荐到受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
1.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在我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子女,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2.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1)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1年6月10日前(含6月10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营业执照。
四、招生程序
除小学整班移交到初中的学生外(整班移交中的外县户籍学生也需要居住证才能网上报名),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需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领取《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持房产资料或劳动合同(社保)等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中小学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按学生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学校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学校审核、报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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