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山湖区教育局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详情可电话咨询观山湖区教育局教育科:0851-84826506;
如有情况反映可咨询区教育局监察室:0851-84119016。
二、观山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2021
(一)户籍片区生
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观山湖区户籍适龄幼儿。
一是户主为法定监护人;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户主,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
以上两种户籍情况的适龄幼儿就读观山湖区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址统一划片。
(二)公共户籍
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我区公共户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贵阳市六城区无房证明,如法定监护人已在贵阳市六城区购置房产,适龄儿童须随监护人将户籍迁回房产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口到户籍所属片区幼儿园招生报名;
监护人未在贵阳市六城区购置房产的,参加公共户籍所属片区幼儿园招生报名。
(三)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学前教育阶段优待有关政策,对家属和子女户籍在观山湖区或部队驻地在观山湖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行优待。
由区人武部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退役军人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
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退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军残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适龄儿童。
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残疾人子女:
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残疾证、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幼儿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进行办理,2021年7月5日至7月3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高层次人才子女:
经省、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持有贵阳市居住证的来筑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户籍或服务单位在观山湖区的优先给予照顾。
未向各级人才部门提交入园申请,但有入园需求的人才子女,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高层次人才证件(人才绿卡和单位认定红头文件)、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幼儿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7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消防救援子女:
按照《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驻边远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达到入园年龄需在2021年秋季学期入读公民办幼儿园的,根据家长意愿,按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安排公民办幼儿园接收。
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由区消防大队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6.其他依照相关政策应该给予照顾的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