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南充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到市外就读。
(1)外市户籍:能提供户籍证明。
(2)工作调动:考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能提供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能提供其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由务工、经商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等证明材料。
(4)境外(边疆)务工:考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购房入户:能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6)青航校招生:被省教育厅批准的海军、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按规定录取的(以省教育厅认定的录取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