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
(一)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二)课后服务。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三)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四)高中招生考试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五)城市初中学生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六)教辅材料费。小学3-6年级、初中1-3年级学生自愿购买从《巴中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