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大学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来源计划
兰州大学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近年来在校生表现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按照录取进度和实际投档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十三条 专业类招生
学校大部分专业实行学院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并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其本人志愿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属专业类范围内分流至具体专业(或方向)。专业类中所含的人才培养基地班进行同步选拔。因国家或学校结合社会需求、专业建设等情况对相关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各专业大类包含的专业范围以学院开展专业分流时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在实际教学中,物理学类、材料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信息学、生态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应用物理学(原子核物理方向)、应用化学(放射化学方向)、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等,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方向)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部分课程学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学生应慎重报考上述专业。
在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标准中,对外语成绩有相关合格要求,外语基础薄弱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要求
各专业的录取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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