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知:
(一)本专科教育基本学费标准。本科、专科(包括高职,下同)学费标准专业类别均划分为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艺术类等4类。本专科各专业类别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文史类4600元、理工农类5000元(飞行技术专业10000元)、医学类5400元、艺术类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以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可以继续在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范围内,确定学分制收费标准。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与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现行收费规定执行。
(二)研究生教育基本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省属高校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博士不超过130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三)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400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