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通过开学条件核验的高校(含驻鲁部属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5月18日—28日陆续返校复课,具体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研究确定。
5月7日山东教育发布:
经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开学条件核验合格的高等学校(含驻鲁部属高校),其研究生和毕业年级学生自5月16日起开学返校,具体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统筹返校学生人数、生源地分布、城市交通运输和防控能力等情况,按照错时错峰原则研究确定。
其他年级学生开学返校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
温馨提示:4月13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山东各学校需统一使用健康通行码,师生都要申领!
为确保开学工作安全有序,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疫情防控信息,科学调度学校错峰错时返校,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统一使用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台报送信息的通知》,决定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师生员工(包括物业、后勤、保卫等服务人员,下同)统一使用“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平台”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