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幼升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要求
在海口有房产也要办居住证
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的,需提供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父母一方在海口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能证明外来务工人口在海口居住的,只有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其他材料不具备证明效力,所以这种情况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