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6月20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公告;7月5日-7月6日,各市直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规范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
招生意见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招生工作要求。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出现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幼儿园,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 其中“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必须于6月20日前在学园网站公布,其他按招生程序时间进行公布。
继续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市直幼儿园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招生办法总体延续2021年招生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根据幼儿园学位状况、高层次人才意愿等协调安排幼儿园接收入学。